代孕、性产业和人权

节目很好,但是没有说到点子上,或者说这个问题没有办法细聊,中国、美国、俄罗斯,这三者对代孕、性产业不同的对待方式,是出自三种截然不同的底层逻辑。
首先是俄罗斯“苏联解体后,色情业在俄罗斯死灰复燃,法律规定妓女卖淫属于违法但非犯罪的行为,针对查获的妓女每次罚款15-20美元不等;只有当妓女卖淫时触犯其它法律条款时才会受到法律追究。俄罗斯的法律对于组织色情行为的中介和个人打击力度很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非常不力。俄罗斯的色情行业基本上都由黑社会控制,政府在这方面的管制相当松懈,甚至有政府官员和黑社会狼狈为奸,共同经营色情场所。与此相对应,俄罗斯的大多数政治家都认为俄国内有大量远比管理色情业更为重要的工作亟待解决,许多议员甚至认为俄罗斯应当象荷兰和德国一样宣布娼妓业合法。
可能是历史的缘故,俄罗斯的色情场所主要是打着各种名号的“交友俱乐部”和卡西诺赌场,在各大宾馆,甚至长途列车上(比如从北京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在进入俄罗斯境内以后就有妓女上车提供性服务)也都有游莺出没。尤为壮观的是,天气晴好的时候在前往莫斯科шереметиево国际机场的公路沿线停满了各种小型车辆,拉客的妓女则站在路边做出各种挑逗动作。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色情业泛滥。与其它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俄罗斯妓女大都受过高等教育,她们中的大多数都是由于经济拮据,和生活困难的原因而受到黑社会的控制性观念开放以及政府管制的松懈,已成为色情业出口的大国,世界各地都能看到俄罗斯小姐的身影。”
一方面是苏联解体之后,经济下行导致的色情产业蓬勃发展,政府无力监管,我又想起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好像叫“我的外婆是斯大林格勒上空的鹰,而我只是个妓女”,虽然好像网络上有人说这篇文章中的内容是捏造的,但是结合其他史料也不难看出,苏联解体后,性产业可能就是大多数独立女性的最终归宿了。
关于俄罗斯代孕的问题,视频中也有提到“俄罗斯由于受到人口负增长等因素影响,已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全境合法代孕的国家。”
与这套历史驱动、社会因素迫使下产生的逻辑相悖的,是中国政府对性产业和代孕的态度,在视频中王志安和受访者一直在谈人体器官的属权、对人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的保护,而这套逻辑实际上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与其如视频中讨论出卖身体器官、代孕、性交易是否有悖人权,不如说在一个人作为客体的交易过程中,不论是脑力还是体力,总是要拿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去进行交易、出卖的,某某去做交易员,出卖的是他的大脑和时间,某某去工地做力工,出卖的是自己的胳膊、腿,出卖一个人的器官是否有悖人权,这是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如果我们要问某某以人、其器官、劳动力作为客体交易行为,是否有悖于人权,应该去看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交易中主体为了租用客体的器官,是否付出了与之相匹配的代价,让出了相应的利益。所以在性交易中,付钱的一方单纯的将出卖身体的一方当作工具,与其他形式的脑力、劳动力交易本质上是一样的,有脑力丰富与否、体力充沛与否对应的,性交易当然也有档次之分。
将妓女(男)物化、工具化很明显不是中国政府这样一个家长式的监管者所关心的,如果真是因为女孩做鸡、男孩做鸭就侵犯了人权,而取缔这样一个产业,那么我觉得从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因为社会中仍然普遍存在一些比起性交易更加侵犯人权、双方交易时互不对等的现象存在,可能这些现象相比于卖淫对个人身体的损害更甚。可能在这样的一种取舍下,比起是否有违人权,中国政府更在意的是监管成本,对性产业的监管成本、对代孕的监管成本,如果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这类通过简单的出卖器官就能获得高额收入的产业体量激增时的监管成本。